《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全文发布
近期,在国家网信办指导下,重点网站平台共同制定《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明确网站平台要及时清理侵犯企业家个人权益信息,主动清除已核实的涉企虚假不实信息,加强榜单涉企话题管理,持续优化算法推荐机制,杜绝涉企负面信息“投流”行为,从严管理非法牟利行为,取消经常性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自媒体”账号营利权限,加强涉事账号处置力度。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约》的制定发布,有利于凝聚行业共识,强化行业自律,加强涉企侵权信息治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下一步,将加强对网站平台的指导督促,扎实推动《公约》落地见效。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监督,共同营造清朗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 一、清除侵犯个人权益信息。及时清理泄露企业家个人隐私的信息,严管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企业家的言论。二、统一同类信息处置标准。主动清理已核实的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三、严厉打击各类网络水军。清理机器人账号涉企评论信息,坚决处置发布统一话术、同质化涉企信息的机器人账号、水军账号。四、加强榜单涉企话题管理。加大热搜热榜管理,不得呈现AI生成的涉企负面信息,不得呈现企业家“口水战”、企业家私生活以及未经核实的涉企负面热点事件等话题。五、持续优化算法推荐机制。不得推荐集纳企业、行业和企业家负面信息的“自媒体”账号,对AI生成的涉企负面信息予以限流。六、鼓励相关主体对外发声。采纳企业、企业家在超大平台上的官方账号发布的公开声明,及时清理与声明不符的信息。七、完善平台流量投放机制。强化投流审核管控措施,坚决杜绝涉企负面信息“投流”行为。八、从严管理非法牟利行为。关闭假冒仿冒新闻单位账号,坚决处置向企业发送“负面信息求证函”的“自媒体”账号,以及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并开展所谓涉企监督的账号。九、取消相关账号营利权限。取消经常性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自媒体”账号的营利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流量分成、广告收益、推广商品和直播打赏。十、加强涉事账号处置力度。坚持“信息、账号一同处置”原则,坚决处置发布传播侵权信息的账号,对账号所属MCN机构实施联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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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6
黑龙江:推行“首退必联”创新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黑龙江省多地聚焦经营主体网办登记痛点,借鉴先进经验创新推行“首退必联”政务服务机制,推动退件服务从被动整改转为主动指导,实现网办精准服务全覆盖,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效。针对经营主体网办登记通过率低、重复退件频发等问题,佳木斯市、双鸭山市立足群众和企业需求,搭建“首退必联”闭环服务体系,通过即时响应、标准告知、全程监管的模式,破解网办堵点,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政务改革样板。两地建立退件即时响应机制,杜绝“只退不教”。佳木斯市要求首次退件1个工作日内对接申请人,双鸭山市实行15分钟联络、2小时办结沟通的极速服务。工作人员精准告知退件原因、整改规范及提交流程,对无法电话联系的申请人,通过短信、政务平台补充告知,实现服务全覆盖。两地推行标准化清单式告知,摒弃模糊化退件提示。佳木斯市落实“三确认”原则,明确列明退件问题、补正清单及操作规范。双鸭山市细化标准,核对申请人身份、列明材料问题、公示法规依据,让经营主体清晰掌握整改要点,大幅降低办事成本。同时,两地健全全程监管机制,保障改革落地。双鸭山实行通话录音、电子台账双重留痕管理,将机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佳木斯市建立高频问题台账、优化申报模板,从源头减少填报错误,构建全流程政务服务管控体系。目前,两地改革成效显著。佳木斯市已实现退件100%主动对接,服务经营主体3500余户,办理时限压缩至2小时内、效能提升80%以上,网办通过率提升20%,经营主体满意度达99%。双鸭山市服务经营主体2000余户,办理时长大幅压缩,网办通过率提升约25%,群众满意度达98%。下一步,黑龙江省将总结推广“首退必联”改革经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补齐服务短板,以精细化便民服务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赋能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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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6
春雨润苗 有“信”无忧:构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生态。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满一周年。这一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经历了一场深刻的系统性变革:从政策引导向法治保障迈进,从单一行政监管向信用综合治理升级。以法治为基石,以信用为抓手,一套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监管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为广大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企业信用指数专家薛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民营经济发展正迎来制度完善、信心增强、动能提升的关键时期,法治环境的优化与信用机制的深入应用,为企业安心经营、轻装上阵提供了坚实保障。提供长期稳定的制度预期。薛方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实质上升为法律制度,以法律规范的确定性有效廓清了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实现了从主要依靠政策引导向全面依靠法治保障的跨越,为民营企业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制度预期。“制度体系成型,相关部委出台180余项配套制度措施,14个省份发布实施条例,形成了‘法律+配套+地方细则’的三层法治保障网。”薛方说,制度的确定性带来了预期的稳定性,企业敢投、愿投,长期规划明显增多。在这一法治框架下,涉企行政执法呈现出“规范”与“温度”并重的新气象。一方面,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从去年3月开始到今年3月底结束,一年时间,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规范执法行动,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7亿元,为企业办实事10多万件。另一方面,执法更加注重“温度”,各地依法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免除罚款总计110多亿元。行政检查的总量同比下降了34%,让企业安心经营、专注发展。促进监管走向精准、规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核心方向之一是推行“信用监管”。薛方强调,信用监管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融合创新成果,正从一项现代化的市场监管手段,上升为治理能力提升的基础性机制,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支撑。“信用建设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薛方介绍,首先是降低融资门槛,破解融资难题。通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评价机制,民营企业特别是轻资产小微企业能够“以信获贷”。《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增加信用评级有效供给。截至2025年底,银行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41.2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10.3万亿元,信用正在成为企业融资的“通行证”。其次,信用要素给执法逻辑带来了新启示。《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根据民营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监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风险精准防控,实现“守信者少扰、失信者严管”的精准治理。这一模式充分激发了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推动企业从单纯接受外部监管向主动加强内部诚信建设转变;监管部门也实现了从管理向服务的职能转变,促进监管走向精准、规范。此外,信用修复机制为企业提供了制度化“知耻而后勇”的路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提出失信信息分类标准、公示期限、修复条件和流程。“三书同达”等地方创新实践为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指引。信用已成为民营企业的核心资产和竞争力,引导企业实现发展与规范的良性循环。让民营企业的“体感”再温暖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目前已转入常态化。如何推动其与《民营经济促进法》协同发力?薛方认为,关键是以法治固根本、以规范减干扰、以监督强约束、以透明增信心、以服务促发展。“首先要锚定法治基石,划定执法‘基准线’,确保‘一个市场、一个基石、一把尺子’。”薛方表示。同时,需完善配套制度,深化执法规范,落实《“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动方案》中的18项具体举措。强化执法协同至关重要,通过司法行政牵头,多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机制,避免标准不一、重复处罚。此外,建立国家、省、市快速响应三级诉求平台,实现企业“一键反映诉求、限时办结办理、全程反馈留痕”,打通法律惠企“最后一公里”。在实操层面,确保信用评价客观精准与监管措施适度合理是实现“无事不扰”的关键。评价端需统一标准、全量归集数据、公开透明并全程可追溯;监管端则需坚持权责法定,推行柔性执法,对特殊行业守住安全底线,并通过信用修复给企业提供“改过自新”通道,让民营企业真正感受到执法的温度。薛方表示,从法治保障角度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在制度衔接、程序优化、权利救济、司法协同四方面仍有完善空间。例如,需解决跨部门数据同步不足、“一处修复、多处挂黑”等问题,优化异议纠错机制,畅通司法与行政修复衔接,特别是解决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难题,让“诚信但不适”的企业有“枯木逢春”的机会。立足长远,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与深化信用监管对社会信用法规建设提出了迫切需求。薛方建议,应加快社会信用顶层立法进程,出台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夯实信用投放公平正义的法治基础,构建公益性、普惠性信用投放体系;推进政务诚信改革,规范政策制定与调整程序以稳定民企预期;立法构建统一规范的商业征信体系;并将生态信用纳入社会信用建设总体布局,助力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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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6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倡议书
优化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构建和谐消费环境,离不开经营者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消费者理性文明消费,需要双方同向发力、携手共建。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向全国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01守法诚信经营提升消费品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经营理念,将诚信经营作为生存发展的核心基石,坚决杜绝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次充好、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保障产品与服务品质。02用心优化服务改善消费体验聚焦消费需求,立足消费流程,持续提升经营服务质量,树立优质服务意识。结合经营品类特点优化消费场景,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服务素养。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咨询与投诉,全方位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与获得感,营造互信共赢的良好氛围。03坚持公平竞争守护消费安全坚决抵制恶意诋毁、恶性内卷、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严把质量安全生命线,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紧盯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关键要点,全力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让公平竞争成为常态,让安全消费深入人心。04履行社会责任共促环境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消费环境建设,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节约的生活方式,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文明消费、绿色消费。坚守创业初心,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携手共建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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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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