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利民!“高效办成一件事”又有新部署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明确要加强常态化机制建设,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全面落实,结合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优化拓展事项范围。 会议指出,“高效办成一件事”以小切口推动政务服务理念转变、流程重塑、部门协同,便利了群众和企业办事,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改善和行政效能提升。 上海心动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唐小惠对此感受颇深。 “以前做企业信息变更,得所有股东凑齐才能办理。现在办事老灵光了,让企业省了不少精力。”唐小惠说。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在“高效办成一件事”助力下,一件件关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实现了从“多部门来回跑”到“一件事高效办”。 “‘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一件事’导向,打破部门和层级间的壁垒,有助于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同时强调‘一盘棋’思维,能够有效协调各方资源,有力推动改革举措落地,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孟庆国说。 会议指出,要加强常态化机制建设,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全面落实,结合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优化拓展事项范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增加特色事项,推动银行、医院、电信等更多公共服务集成办理。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研究员翟云认为,“高效办成一件事”促进了部门之间的业务融合、系统衔接、数据共享、材料共用。形成常态化推进机制,有助于持续强化制度保障,实现从“能办”向“简办”“快办”“好办”转变,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高效办成一件事’极大减轻了群众企业的办事成本,提高了政务服务体验,还可以在事项清单、覆盖范围、创新能力和落实力度等方面进一步改善,持续提升服务范围和服务效能。”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说。 马亮表示,在推动此前已纳入清单的服务事项办实、办深、办好的同时,应从百姓现实需求出发,持续拓展新增事项,推出更多企业有需、群众有感的“一件事”服务场景。 乘“数”而上,向“新”而行。 会议指出,要强化数字技术赋能,持续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破除数据壁垒,推进“一网通办”,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体验。 “一些地方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人工智能自动核验申请信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已经实现‘秒批’。”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说,利用好各类数字技术,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实现521万项服务事项和3.6万多项高频热点服务应用的标准化服务,有力推动各地各部门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 放眼全国,各地正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持续做好政务服务“加法”—— 海南启用全省统一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家长只需在线填报“一张表单”,上传“一套材料”,即可完成子女入学申请; 安徽通过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实现“即时办结”,群众异地就医费用报销“一次不用跑”; 重庆优化企业信息变更业务流程,推行“一次采集、一套材料、多方复用”,实现企业信息变更“掌上随心办”…… “‘高效办成一件事’正日益融入日常点滴生活,让高效与便捷更加可感可及。”许光建说,各地各部门应进一步落实好会议各项部署,通过高效办好每一件政务服务“小事项”,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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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查询信用信息、如何修复信用?实操方法→
《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于近日发布。此次《方案》出台的目的,是针对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信用修复,更好帮助经营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方案》中,对于企业修复信用时面临的材料准备、流程复杂、部门协调、第三方机构不规范及修复条件不足等问题都进行了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综合评价处处长何玲: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益,传递容错、纠错的制度善意,帮助其消除不良信息,重获市场信任。企业在哪里可以查询到信用信息?此次的《方案》对于企业,特别是有信用修复需求的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那么,企业在哪里能查询到自身的信用信息?何玲:各行业部门的官网都会公布本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比如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管理信息、市场监管领域的经营异常信息等,除了在“信用中国”网站可以查询,还可以在对应领域的部门官网上查询。哪些信用信息会在网站上被公示?哪些信用信息会被公示?会公示多长时间?此次《方案》将所有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分类不同,公示期长度也不一样。对于轻微失信,公示期最长为3个月而对于严重失信信息,最长可公示3年具体分类标准则由各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统一发布。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怎样进行信用修复?在《方案》中,特别提到了要明确信用修复申请渠道。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企业怎么做才可以进行信用修复?《方案》中提出,需要信用修复的企业,首先需在自身失信信息公示达到最短期限后,提起信用修复申请,同时,企业还需纠正自身失信行为,并履行完相应的责任,取得相应证明材料。此外,《方案》还对信用修复流程进行了简化。申请人既可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提交相关材料,线上完成办理流程,也可以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信用修复”业务窗口,由工作人员帮助指导填报修复申请。同时,《方案》对信用修复的办理期限也进行了规定。明确在企业提起申请10日内需要反馈信用修复结果,对于材料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信用修复后,行业主管部门平台以及“信用中国”网站要及时停止对失信信息进行公示。企业遇到特殊情况该如何进行信用修复?对于需要信用修复的企业,如果修复结果有异议,企业该怎么做?如果企业的经营出了问题,又该如何完成信用修复?《方案》明确,要健全异议申诉处理机制,企业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直接向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诉;行业主管部门会及时核查处理,将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到“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可在线查询处理结果。针对正在破产重整,或正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的企业,如果仍有失信信息,会让企业在融资贷款、招标采购等方面受到影响,不利于重整企业融入市场。《方案》中也对此提出了解决措施。何玲:对于那些正处在破产重整的企业,这种特殊情况,重整企业可以持法院批准的相关材料,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后,行业主管部门帮助企业暂时恢复信用,以便其在破产重整期间或者是和解协议执行期间,顺利开展经营,待企业重整完毕后,才重新评估企业信用状况。花钱修复不良信用信息?千万别信!《方案》中提到,要规范征信机构使用信用信息的行为。那么针对信息发布的第三方平台,又该如何进行监管?对于征信机构产品的规范,《方案》中的措施可以概括为“通堵结合”。“通”就是打开一个信息共享机制通道,实现修复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征信机构的同步更新,提高第三方平台在信息公示的准确性、及时性。“堵”就是相关部门要强化对第三方平台不规范行为的严格监管,对于部分平台的有偿删除、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何玲:凡是打着可以提前修复,声称可以花钱修复不良信息的行为,都是非法牟利的陷阱,也是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的行为。信用修复是政府向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这一点请大家一定要切记。只有做到更加科学合理地监管,才可以持续为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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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严厉打击有偿删除等信用修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在今天(6月26日)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将严厉打击有偿删除、公示虚假信息等信用修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发言人介绍,近日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多方面落实。首先是针对部门多头公示失信信息、多头接收企业信用修复申请,造成“多头修复”“重复修复”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信用中国”网站设置入口统一接收各类信用修复申请,再推送给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办理,实现信用修复集成办、高效办。 针对此前失信行为种类复杂、对公示期限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实施方案》统一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明确修复条件与失信主体的过错程度相匹配,做到轻重适度、过惩相当。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针对一些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与“信用中国”网站不一致的问题,我们将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相关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有偿删除、公示虚假信息等信用修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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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全面实施“两书同达”,将信用修复指导关口前移
深入落实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聚焦涉企法治环境建设突破,近日,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局会同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的通知》。《通知》要求,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并将于2025年7月1日前全面执行。 “两书同达”,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实施行政处罚,向被处罚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实施“两书同达”制度,将信用修复指导关口前移,为信用主体及时申请解除信用约束措施、重塑信用、重返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 良好的信用形象是经营主体发展的无形资产和核心竞争力,经营主体是否有失信信息被公示,直接关系到其声誉和日常经营。按照有关规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受到行政处罚后,其失信行为将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失信主体履行完法定义务并经过最短公示期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失信主体对信用修复政策不了解,没有及时申请信用修复,在其失信信息持续公示期间,可能会对失信主体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建立“两书同达”机制,有利于帮助失信主体第一时间了解信用修复政策,教育、引导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及时纠正违法及失信行为,减少因失信行为被公示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对激发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全社会诚信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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