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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 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
国办函〔2025〕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帮扶中小微企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52号)的部署,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让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惠及广大企业,更有效帮扶中小微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发展壮大。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出台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政策措施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质量强省(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加快研究和实施本地区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具体措施,促进质量和金融协同联动,打通质量融资增信全链条,更好惠及优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要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创新出台具体配套措施,助力更多金融机构运用质量融资增信手段对中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构建起系统完善的质量融资增信政策支撑体系。 二、推动定制开发质量融资增信专项产品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推动金融机构深入挖掘和运用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建立健全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将其纳入信贷评价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开发质量融资增信产品。通过合理设置授信额度、利率、期限和贷款方式,丰富还款结息方式,以定制化的信贷产品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打造质量融资增信特色品牌。 三、进一步促进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共享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构建“质融”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不断推动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和管理质量融资增信企业名单,及时动态更新和完善。进一步优化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信息格式,提升信息数据质量。在依法依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将企业名单和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 四、进一步优化质量融资增信办理服务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下沉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依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发布、精准推送、解答解读、申报兑现、评价跟踪等质量融资增信集成服务。强化与金融管理部门协作,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快速审批机制,鼓励线上办理、远程服务、上门服务,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加大首贷、续贷投放力度,切实增强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获得感。 五、引导用好质量融资增信资金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将质量融资增信资金用于支持质量管理改进、设备更新、质量技术改造、打造品牌等质量提升活动,进一步激发企业质量创新和发展活力。协助金融机构强化风险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融资增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做好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通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集成式、跟踪式质量帮扶,推动质量融资增信成果转化为质量提升实效。 六、持续创新推动质量融资增信工作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不断创新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举措,引导股权、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组合发力,支持社会资本为质量信誉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拓展质量要素融资方式和渠道。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的支持,分担贷款风险,提升服务质效。开展质量融资增信相关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七、进一步加强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培训和宣传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召开质量融资增信工作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促进典型经验交流,不断提升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水平。充分利用“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平台,主动解读有关政策,持续宣传推介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和相关金融产品。定期公布质量融资增信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信息披露,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进一步强化质量融资增信工作保障力度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以战略合作、联席会议等形式,构建起系统、长效的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鼓励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质量融资增信贷款贴息。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质量融资增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凝聚共识,强化统筹协调,持续加大投入,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不断取得新成效。总局将适时凝练公布一批优秀典型案例,推动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有效做法在更大范围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实现质量效益型发展,不断做大做强。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4月28日
哈尔滨市发出致企业家的一封信
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6月3日,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发出以《当好企业服务员 护航发展共未来》为主题的致全市企业家的一封信。全文如下:广大企业家朋友们:市场主体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2025年,我们将锚定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创新,奋力攻坚破难,全力解决企业发展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全力营造尊商惠商护商发展环境,努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我们知道,企业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困难和问题,为更快更有效解决好您的问题,请您及时关注和使用五大平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一是如有政策需求方面的问题,请登录哈尔滨企业服务平台(ysqyfw.com.cn)或通过微信搜索“哈尔滨企业服务平台”公众号,平台将提供政策文件、政策解读 、政策指南、政策匹配、政策咨询等服务。二是如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面问题,请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哈尔滨站(https://hrb.zwfw.hlj.gov.cn/)或通过支付宝搜索“龙易办”、微信、“e冰城”小程序,平台将提供“一网通办”服务。三是如有信用查询应用方面问题,请登录“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网站(https://hrbcredit.harbin.gov.cn),平台将提供信用政策文件、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修复、信用代证等服务。四是如有信用融资服务方面问题,请登录哈尔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https://jrfw.harbin.gov.cn)或通过微信搜索“哈e融”小程序实名注册及认证,平台上42家金融机构将提供152个金融产品和服务。五是如有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方面问题,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登录“哈尔滨市企业服务平台”、登录“哈尔滨营商在线”微信公众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451-87152200)等方式,各平台将快速受理办理。全市营商环境部门是企业的“娘家人”,我们热切期盼为您服务、听取您的意见建议,真诚期待与您携手并肩,共谋发展、共创未来。 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5年6月3日
关于发布哈尔滨市政务服务“跨级联办”事项清单(首批)的通知
为提高政务服务场所集约化服务能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在省、市、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之间往返跑问题,哈尔滨市积极探索跨层级联合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三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资源,打破行政层级和区域限制,打造企业群众“多点可办、就近选办”的服务模式。试运行阶段,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中心、哈尔滨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南岗区、香坊区、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可办理“跨级联办”事项80个。现将事项清单发布如下:
“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哈市文旅局公布举报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现将哈尔滨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整治重点(一)无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二)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旅游产品或服务虚假宣传,以虚假宣传、承诺等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格旅游产品,以欺骗、隐瞒事实等方式,诱导旅游者签订不规范或含有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与涉旅企业或市场主体串通,以欺骗,诱导、恐吓、侮辱、弃置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未按照行程单的安排,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中止导游服务活动,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抹黑哈尔滨旅游形象,篡改歪曲历史,语言粗俗,辱骂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二、举报方式(一)广大游客关于旅游的意见、建议和投诉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以便及时受理、分拨转办、有效处置。(二)社会各界针对以上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通过各区、县(市)文旅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三)社会各界发现各级文旅部门工作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者纵容包庇、参与违规违法行为的,可拨打市文广旅游局举报电话举报,其他举报问题由所在区、县(市)文旅部门受理。(四)市文广旅游局、各区县(市)文旅部门分别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附后)。三、其他事项举报人在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举报内容,明确时间、地点、涉事导游或旅行社信息,保留合同、收据、行程单、照片等证据资料,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文旅行政部门进一步核实和处理。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等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四、温馨提示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资质全、信誉高、服务优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欢迎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市旅游市场良好秩序。特此公告。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4月11日 “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举报电话表
有需求快来说!省知识产权局面向创新主体征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
近日,省知识产权局发出通知,面向创新主体征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通过此次征集,知识产权部门将挖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全链条需求,促进知识产权服务精准供给,赋能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通过此次征集,我省将打造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库,并面向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征集解决方案,择优遴选供需双方并进行对接活动,促进服务机构向创新主体提供“点对点”、定制化、个性化的知识产权精准服务,助推创新主体将知识产权能力转化为市场竞争力。征集内容包括:1.知识产权基础公共服务需求。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查询;知识产权文献提供、传递;知识产权业务及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知识产权成果宣传;知识产权托管等。2.知识产权培育公共服务需求。专利导航(区域类、产业类、微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知识产权评议分析;专利查新;专利申请文本辅导;专利申请前评估;专题数据库建设等。3.知识产权转化公共服务需求。专利开放许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入股;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存量专利盘活;知识产权转化供需对接等。4.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需求。知识产权预警;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知识产权监测快报等。5.知识产权管理公共服务需求。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知识产权盘点与分级分类;知识产权战略及管理咨询;知识产权年费缴纳提醒等。6.知识产权辅导公共服务需求。知识产权奖项申报辅导;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辅导;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辅导等。7.其他个性化服务需求。申报单位要求、征集程序等相关内容,各创新主体可通过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https://hlipa.hlj.gov.cn/hlipa/c103155/202503/c00_31821720.shtml)查询。
@市民朋友:注意亚冬会知识产权保护!哈尔滨检察机关发出倡议
为保护亚冬会知识产权,营造尊重创新、崇尚法治的良好赛会环境。近日,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哈尔滨2025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即将在我市举办,为冰雪之城写下更加绚丽的华章。哈尔滨火出圈,这离不开全体市民共同的坚守与努力。保护好亚冬会知识产权是办好盛会的重要环节,在此,哈尔滨市检察机关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让我们携手,以实际行动保护亚冬会知识产权,共同营造一个尊重创新、崇尚法治的良好环境。一、树立亚冬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严格执法的助推者亚冬会的每一个标志、每一件商品、每一首歌曲都是无数创意与智慧的结晶。它们不仅是亚冬会的形象代表,更是东道主国家文化与精神的象征。亚冬会组委会是亚冬会标志在国内的唯一所有权人。经亚冬会组委会授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非营利法人或组织,可以在举办的非营利性宣传活动中使用亚冬会标志。新闻媒体在进行与亚冬会相关的新闻报道时,使用亚冬会标志无需办理许可手续,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除上述情况外,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亚冬会标志。市民们应当积极宣传尊重亚冬会知识产权,熟悉亚冬会会徽“超越”、吉祥物“滨滨”“妮妮”等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自觉树立保护亚冬会知识产权的意识。二、抵制亚冬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做全民守法的践行者自觉尊重和保护亚冬会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亚冬会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以任何形式生产、销售、购买、传播或者使用侵犯亚冬会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拒绝侵权盗版行为,以实际行动保护亚冬会知识产权,自觉接受市场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非经授权许可,不将亚冬会知识产权标志用于商业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权利人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我们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亚冬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中来,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及时举报。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共同抵制和打击一切侵犯亚冬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三、参与亚冬会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做全面创新的守护者对亚冬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对每一位奋勇拼搏的运动员的最大尊重,也是对每一个创新科技的追加激励。我们倡议大家积极参与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活动,与社会各界共同致力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认真履行与亚冬会知识产权相关的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亚冬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亚冬会的利益。朋友们,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权利人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营造尊重、保护亚冬会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为把哈尔滨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办成一届展现“亚洲风采、中国气派、龙江特色、冰城魅力”的冰雪运动盛会贡献更多的力量!知识产权小知识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它可以像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进行买卖、赠予和使用,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要远远高于有形财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假冒专利、专利侵权行为,冒充注册商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假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有关文字、影视、音乐、游戏、软件等作品以及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等领域涉及版权(著作权)侵权盗版的违法行为,请拨打“12390”进行投诉、举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
国办函〔20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在不断优化2024年度两批重点事项服务的基础上,统筹做好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实施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有关业务系统集约整合和互联互通,不断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压茬推进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数据共享支撑,推动涉及本行业本领域“一件事”标准统一、业务协同,及时解决各地区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1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