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打造19条“诚信示范街”会客厅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9月11日,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局印发《哈尔滨市深入开展“诚信示范一条街”建设工作方案》,与全市9区9县(市)共同发力,重点选择中心步行街、主要商贸街、“网红”早夜市等共19条街区,以“诚”立街、以“信”兴业,建设形成“诚信示范街”矩阵,打造商家诚信经营、信用监管到位、来哈游客和群众消费满意的“城市会客厅”。一家店带动一条街,一条街带动一座城。“诚信示范街”从街面最小“细胞”商家的进驻“入口”,到售后理赔的“出口”,全链条贯彻“诚信”理念,硬件软件“两手抓”,政府有为、商家有责、群众有爱,三方合力,五措并举,与19条街的2926家经营主体共同打造聚人气、引流量、兴业态的“网红”打卡地。——准入审核,健全信用信息记录。谁管理、谁记录、谁负责,认真审核入驻的经营主体,鼓励发展新兴业态,建立经营主体“经济户口”“信用档案”,整合形成覆盖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主动承诺,强化诚信经营服务。引导经营主体向社会做出“诚信承诺”,公示承诺内容,安全生产,明码标价,保证质量,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杜绝消费陷阱和欺诈,经营环境卫生整洁,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公开亮码,深化“码上诚信”应用。鼓励企业申请“码上诚信”,赋码亮码,消费者扫码即可获取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提高来哈游客和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让消费者放心、安心、舒心。——柔性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市场组织管理,完善硬件配套设施,消费维权措施有力。对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经营主体“首违不罚”;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帮助修复信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直至清除市场。——融媒宣传,营造诚实守信风尚。通过“守信重诺”公示、抖音直播等形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经营,让人人都成为“信用哈尔滨”的推动者、践行者和宣传者,让每条“诚信示范街”都成为“尔滨”的靓丽名片。经申报,19条街区分别是道里区中央大街、道里区红专街早市,道外区中华巴洛克历史文化街区、南岗区哈师大夜市、香坊区幸福路、平房区建安头道街、松北区世茂大道、呼兰区人民广场、阿城区龙华路、双城区金融街,五常市建设大街、尚志市步行街、巴彦县人民大街、宾县英杰温泉风景区一条街、依兰县越里吉路、延寿县金街、木兰县通江路、通河县人和大街、方正县中央大街,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各类经营主体2926家,是感受“尔滨”历史文化、体验美食购物和旅游休闲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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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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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营商|集成67个高频办理事项!“知识产权集成服务一件事”平台上线
近日,由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打造“知识产权集成服务一件事”服务平台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成功上线。该服务平台立足于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与公共服务体系,聚焦三大知识产权服务难题,实现三个系统集成,推动我省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知识产权集成服务一件事”平台 聚焦知识产权应用场景复杂难题,实现应用场景集成。知识产权发展链条包含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大部分,且每一部分内容都非常具有专业性。比如知识产权创造部分,就包含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作品登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等诸多内容,每一项内容都有不同的办理路径。此次“知识产权集成服务一件事”服务平台,通过打造“一窗口申请”“一体系运营”“一链条保护”“一体化服务”四大应用场景,将知识产权领域使用高频的67个办理事项集成到同一平台,创新主体只要进入到“知识产权集成服务一件事”服务平台的导航页面,所有办理事项便可一览无余,有效解决了知识产权应用场景复杂的难题。 聚焦知识产权管理职权分散难题,实现业务办理集成。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一系列权利类型的集合,知识产权工作涉及到的职权部门多达10余个。此次“知识产权集成服务一件事”服务平台,集成了包括国家和省级层面的知识产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版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林业和草原部门,以及科技部门、工信部门、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10个部门的知识产权服务事项,创新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办理需求,直接选择具体服务事项,深度破解了知识产权管理职权分散难题。 聚焦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度不足难题,实现特色服务集成。随着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不断推进,省内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升,对知识产权特色服务的需求也更加强烈。此次“知识产权集成服务一件事”服务平台将各职能部门开设的知识产权特色服务也囊括其中,按照知识产权发展环节分散于四大应用场景,创新主体只需登录一个平台,即可及时、准确、便利地了解到我省开设的知识产权特色服务。 省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将其作为年度攻坚任务,在局内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专人负责,重点推进。并前往上海市和安徽省进行专题调研,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发展实际和创新主体需求,制定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框架》,实现知识产权服务纵向成链、横向打通。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紧扣优化营商环境这一工作目标,坚持从实战应用出发,以“知识产权集成服务一件事”平台为基础,联合其他职权部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各环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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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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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4个新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上线运行
近日,黑龙江省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2个国家新一批“一件事”和“工会服务一件事”“知识产权服务一件事”2个省级统筹新一批“一件事”改革任务,并相继上线运行。这是继黑龙江省上半年提前完成第一批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改革任务后,加力推进、自主创新的新一批重点事项。 “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业务培训 记者从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了解到,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在今年年初第一批13个“一件事”基础上,部署第二批8个重点改革事项,包括企业迁移登记、企业数据填报、大件运输3个企业事项,以及就医费用报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公租房、退役军人服务、留学服务5个个人事项。在此基础上,黑龙江省坚持“承接国家一批、省级统筹一批、市(地)创新一批”的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机制,同步推出了省级统筹的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开办农资经营店、工会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4个“一件事”改革任务。 “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以退役军人需求为导向,将涉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的退役报到、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申请)、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公安部门办理的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社部门办理的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医保部门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武部门办理的预备役登记,共涉及5个部门、13件相关“单事项”及办事环节集成为“一件事”。改革后,办理时间由61个工作日减少到最多15个工作日,跑动次数由13次减少到最多2次,递交材料由原来31份减少到14份,办理环节由13个减少到2个。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业务培训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主要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将涉及医保部门办理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共济授权记录查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医疗救助费用直接结算、龙江惠民保直接结算10件相关“单事项”及办事环节集成为“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所有事项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即时办结,办理环节减少至1个环节,所需材料最少减少至只需1份材料,跑动次数减少至0次,整体上实现了就医费用报销“一窗受理、一单办结、一键直达”,真正让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一次办”。 “知识产权服务一件事”,包含“一窗口申请”“一体系运营”“一链条保护”“一体化服务”四个模块,整合了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平台资源,打通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搭建共建共享、协同服务平台体系,实现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工会服务一件事”,提供用人单位网上建会、一键入会、按期换届、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变更)、预约开立工会账户、工会业务咨询等“一站式”服务,省本级、13个市(地)、125个县(区)、1300余个乡镇(街道)四级线上线下联动,全程电子化“一网可办”,办理结果“一网获知”。将线下办理事项全面转化为线上申报流程,将线下至少跑动10次领取审批批复的事项,转化为全程网办,审批批复全部线上下载获取,实现“大数据+工会组建+职工入会”,建会入会“零跑路”,请示批复无纸化,一件事一次告知,资料使用存档电子化,切实提升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对建会入会等流程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另据了解,国务院部署开展第一批13个重点事项改革以来,黑龙江省作为首批集中攻关和创新示范省份之一,在国务院办公厅的支持指导下,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各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通力配合,从破题布局到落地实施,推进有力、衔接顺畅,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一批重点事项改革任务于6月24日提前完成,办理环节、材料、时限、跑动平均压减80%以上,整体改革质效位居全国第一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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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站在新起点迈向新高度
无“信”不立。信用,既是维系商业活动秩序的基石,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记者关注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有多处有关信用和诚信方面的表述,其中包括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等,体现了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的深度融合、创新融合的最新要求,为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指明了路径。 增信制度加快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多措并举,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决定》更加明确了增信制度的重要作用,提出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一年多来,国家及有关部门密集发声、部署和座谈,从出台“民营经济31条”,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各地相继成立民营经济专门工作机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细化落实,为提振民营经济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众所周知,民营企业很大一部分成本就是融资成本。在融资方面,《决定》也再次关注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今年以来,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支持民营企业融资,这对企业扩充产能、开拓市场有很大的帮助。 记者关注到,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也积极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设了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帮助中小微企业以“信”换“贷”,即以信用换取贷款;发布了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常态化发行的政策,部署推进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工作,并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坚持致力于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8月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袁达表示,将加大政策支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加快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信用学会副秘书长薛方表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是个时代课题,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联动、多措并举,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信用机构、核心企业、行业协会、中小企业等六大主体,通过平台系统增信、金融科技授信、信用工具挖信、产业链增信、行业性增信、守正创新增信等,探索多元增信机制,破解融资难信用短板。 信用监管推进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近年来,信用监管助推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决定》在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方面提出,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 生态环境部2021年5月印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将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以此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将企业违反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要求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记录,有关部门依据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提出加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接,推动环境信息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互联互通、共享共用。2023年9月,生态环境部表示,基本建成部、省、市三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为市场相关方提供全面准确的环境信息,有效引导绿色投资。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和气候投融资试点。 细数“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的大事记,可以看到,信用监管的重要性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中逐渐显现。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决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我们将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业内专家建议,下一步深化改革应以“扩面提质”为方向,完善协同管理。加强环境信息披露与公司上市、证券发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绿色制造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环保信用评价等相关制度的衔接联动。 记者注意到,《决定》还指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何雄浪表示,可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生态环境监控体系,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时采集、分析、预警,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法治化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决定》中,“法治”成为了高频词。此次将法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决定》提出,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博导王伟表示,这种理念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言也同样适用。“当前,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推动信用建设的法治化也是其中应有之义。社会信用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其成效非常显著。” 王伟同时强调,“当前,社会信用的法治化程度还远远不够,尤其缺乏上位法依据。在现实当中,社会信用的实践远远走在了法治的前面。当前信用建设实践中折***的一系列问题,都呼唤法治的回应。建设市场经济,就是要建设法治化的市场经济。我们相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当中,法治一定会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社会信用立法纳入了立法规划第二类立法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中第一项就是要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的权限和程序,依法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同时,截至目前,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港澳台除外)层面,天津、上海、重庆、内蒙古、新疆等27个省份已出台29部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已发布相关条例草案,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安徽、福建等地已提请审议或列入立法计划。 中央和地方的信用立法,也从不同的角度总结了我国信用建设的实践,为信用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各类立法虽然很多,但还是缺乏顶层法律设计,这是解决信用立法供给不足,提高立法质量,强化法治权威的必然要求。 “现实当中,出现的一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与法治要求不吻合的问题,如‘泛信用化’,失信惩戒措施法律根据不足,某些领域的‘黑名单’过多过滥、过罚不相当、连带惩戒的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归根到底都需要依靠法律。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我们要通过法律所独有的权利、义务、责任等调整方式,保障私权利,规范和约束公权力,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非法治化’问题。”王伟表示,当前加强社会信用建设法治化,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社会信用建设行稳致远的根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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