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
生态环境部:强化环评打假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王志华20日表示,对环评市场出现的弄虚作假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惩重罚、综合施策,推动环评打假进入遏增量、清存量阶段。 在生态环境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志华介绍,自2022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将环评造假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已查处环评领域违法单位150多家。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将550多家环评单位和540多名编制人员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或失信“黑名单”,依法限制或禁止从业。 他介绍,在推动环评造假入刑方面,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环评造假纳入刑法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环评造假的定罪量刑标准。“山东锦华案、江西展航案相继宣判,12名环评相关人员依法获刑,一些存量案件正在加快查办,对违法从业的单位和人员形成了强大震慑。”他说。 在强化常态化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落实从业异常预警机制,对编制环评文件数量畸高、高频变动从业信息的400多名环评工程师,组织靶向复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同时,生态环境部组织各地定期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并升级环评文件智能复核系统,对全国新审批的环评文件实施智能监管。 “环评既是管理,也是服务。”王志华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强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动态更新国家、地方、外资层面重大项目“三本台账”,采取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定期调度、加强指导等措施,全力做好环评保障工作。 2024年,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审批引大济岷引水工程、长赣高铁、虎林到长春天然气管道、榆林煤化工项目等重大项目环评文件54个,涉及总投资9800多亿元;同时指导全国共完成环评审批12.95万个,涉及总投资21.9万亿元,有力支持“两新”“两重”政策落地。
财政部:公布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提出要惩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该《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严格依照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严重破坏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的违法行为作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具体包括:注册会计师受到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罚,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因违法执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拒不履行处罚且情节严重,以及未经批准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按照《办法》规定,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的从业限制等措施外,对列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还应当实施三类措施:一是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二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是不予授予财政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修复配套机制。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据此,《办法》依法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一年可以申请提前移出,并详细规定了移出的程序。
人社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日前,人社部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这是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专门规章,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行政许可和备案方面,明确了相关条件、程序、材料、时限等规定,进一步简化材料和优化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 在服务规范方面,针对招聘信息审查、个人信息保护、明示服务信息、开展公平竞争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统一规定了服务原则、事项、标准。在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了年度报告、日常检查、诚信建设、社会监督等规定,尤其对创新监管方式、确定管辖权、撤销注销许可、加强部门协同等方面作出规定,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综合管理制度体系。 其中,《规定》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诚信典型树立和失信行为曝光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根据《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管风险分析研判、市场主体警示退出等新型监管机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等机制,不得泄露、篡改、损毁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盗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应当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人力资源市场已成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渠道。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6.3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网站2.1万个。公布实施《规定》,是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放管服”改革、贯彻规范发展基本理念、优化人力资源市场营商环境、保障劳动者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更好发挥服务就业、服务人才、服务发展作用。
民政部:探索建立婚姻领域个人信用制度
在民政部日前举行的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针对重婚、骗婚等行为,民政部门将探索建立婚姻领域个人信用制度,婚姻当事人签署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承诺不实将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 “重婚、骗婚等行为既涉及个人诚信缺失,也涉嫌违法犯罪,不但损害了婚姻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诚信价值,也干扰了政府正常的管理秩序。”王金华介绍,民政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减少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 一是提升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的稳定性和信息的完备性,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验。二是要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配置智能化个人信息比对设备,提高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比对的准确性。三是探索建立婚姻领域个人信用制度,婚姻当事人签署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承诺不实将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四是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和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甄别能力。同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民政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11部门: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 扫清“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要求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监管、保持对行业乱象高压严打态势,扫清“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指导意见》出台的相关背景时指出,医疗美容兼具医疗属性和消费属性,直接关系民众生命健康安全,医疗美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高效的行业监管。近年来,中国医疗美容行业快速发展,但非法行医、假货频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也逐步暴露,严重危害民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切实保障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维护医疗美容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该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监管、保持对行业乱象高压严打态势,就是要扫清“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以监管手段防止医疗美容行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为依法合规医疗美容机构健康发展提供更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具体政策设计上,《指导意见》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服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审批标准、完善审批流程、把好行业准入关口、做好合规机构和人员公开公示;生活美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指导,倡导生活美容机构张贴“不得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警示语。这些规定都将为合规医疗美容机构依法经营提供便利和支持。
国资委:对“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
日前,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加强震慑筑防线,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各中央企业要把“查大案、盯高发、治顽疾”作为做好责任追究工作的主攻方向,抓牢抓实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切实筑牢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线。 一是紧盯重大违规问题。对党中央、国务院关注,国资委交办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予以重点查办,着力查处触碰国家法律“红线”的严重违规问题,历经多届企业领导班子或多位负责人的“惯性”违规问题,以及涉及上市公司、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等。 二是紧盯违规问题高发领域。强化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严查股权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对外担保、金融业务等领域违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紧盯屡禁不止“牛皮癣”问题。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即由集团公司或上级企业提级查办,涉及二级子企业或年内全集团累计发现3件上述同类问题的,应当报告国资委,由国资委提级查办。
国家税务总局: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管体系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表示,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始终重视一手抓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一手抓严厉打击恶意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2022年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依法查处违法纳税人12.83万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1955亿元,公开曝光了各类典型涉税案件近900起,有力有效地规范了税收秩序。罗天舒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坚持以精准综合分析下的风险管理为导向,坚持宽严相济,既突出打的威慑,又提升治的效果,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决维护好国家的税收安全,也坚决维护好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是聚焦涉税风险,有序推进精准治理。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的监管体系。对发现的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将综合运用“五步工作法”,先提示提醒、再督促整改、后约谈警示,让更多的纳税人有自我纠正的机会,展示税务执法的温度和柔性。对仍然拒不改正或者是屡查屡犯的,要依法立案稽查,并且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公开进行曝光,彰显严格执法的“力度”和“刚性”。 二是紧盯虚开骗税,联合推进严厉打击。对那些不为社会创造财富,只会扰乱市场秩序的“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严重违法行为,将继续与公安部等六部门深入开展常态化联合打击,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而且会持续严打、越打越严。 三是护航政策落地,深入推进“以查促管”。税务部门将扎实开展护航各项税费政策落实的专项行动,并连带对进行虚假宣传、恶意税收筹划的涉税中介一并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税费政策的“红包”落入不法分子的“腰包”。同时还坚持刀刃向内,严肃开展“一案双查”,对偷逃骗税案件中失职失责的税务人员,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通同作弊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对检查中发现的税务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也将深入开展“以查促管”,促进标本兼治。
警惕科技伪创新招摇撞骗
近日,智能聊天机器人ChatGPT走红后,一些不良商家利用市场的高关注度和消费者的好奇心,借机推出山寨仿冒产品。他们打着高科技和新产品的幌子,拿着模仿抄袭来的技术和产品,以假乱真,进行有偿收费服务。整体看,山寨产品用户体验较差,在市场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山寨产品属于不折不扣的伪创新。为了蹭热点,部分商家对已有产品进行简单复制粘贴,无论是产品形态还是具体用途,都没有多少科技含量可言。在仿冒商家眼中,流量是唯一考量因素,真正的市场需求和应用价值则是不重要的,这种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做法对创新有百害无一益。 不少消费者愿为山寨创新产品付费买单,一方面说明人工智能产品市场空间广阔,另一方面也说明公众科学素养有待提升。 创新应用不是简单制造噱头和炒作概念,而要锚定社会发展的痛点和堵点,围绕用户的真正需求,创造出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现实中,科技领域的热点概念一旦出现,往往容易被盲目追崇,在资本裹挟下一哄而上,既迷惑了大众,也浪费了资源。 相较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山寨产品对创新氛围和风气的破坏更值得警惕。山寨商品是彻头彻尾的模仿货,以牟取利润为直接目的,以占据市场为产品追求。对于真正默默埋头创新的人来说,成果被低成本窃取,原创内容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创新氛围。 远离科技伪创新,仅靠法律约束和监管力量是不够的,由于科技细分领域有着较高的专业门槛,相关专业协会和组织的预警作用尤为重要。当众多同一概念的科技产品集中出现时,消协部门可调度相关组织,从专业角度及时给消费者提醒和警示,提高用户辨别能力,以防上当受骗。 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相关场景展示平台的违规惩戒力度。平台虽然被赋予监督职责,但由于平台和入驻商家利益是一致的,属于一致行动人,平台出于对利益的考量,纵容商家侵害消费者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还需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堵住利益关联漏洞,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氛围。 当前,人工智能产品已广泛应用到各领域,并逐渐走进百姓生活,不仅给行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也为大众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智能应用产品的需求更为强烈,这需要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发力,夯实基础研究,有效对接市场,抵制伪创新,让科技真正造福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