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
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二〇二四年“诚信之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推动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2024年“诚信之星”。 此次发布的“诚信之星”分别是: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南石店村村民刘平贵、李继林夫妇,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满都拉镇巴音哈拉嘎查牧民、护边员阿迪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漠河市分公司北极村支局投递员王秀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梅园新村派出所副所长姜经纬,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金南镇退役军人服务队队长於如桂,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远泰食药用菌研究所所长谢远泰,广西壮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培文,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袁家社区居民陈淑梅,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艾湾村村民刘金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村村民付志周。 发布现场播放了“诚信之星”先进事迹视频短片,“诚信之星”讲述了自己的诚信追求和人生感悟。他们有的以诚立身、自强不息,身处困境仍然不忘履约践诺、言信行果;有的谨守誓言、履职尽责,多年如一日巡守边疆、兴边造林;有的言出必践、敬业奉献,用自身行动书写岗位故事、塑造职业形象;有的诚信经营、勤业精业,带领乡亲一道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美好家园。他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是诚信价值理念的模范践行者,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以诚为本、以信为先的良好精神风貌。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为“诚信之星”颁发了证书和奖杯。 据悉,“诚信之星”发布特别节目将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频道近日播出。
水利部:2024年度全国取用水领域信用状况总体良好
据水利部消息,2025年以来,水利部在全国部署首次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对全国21.3万个取用水户完成了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结果显示,2024年度全国取用水领域信用状况总体良好。等级为“信用良好及以上”的取用水户约21.1万个,等级为“信用一般”和“信用较差”的取用水户约0.2万个。 据悉,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是加强取用水监管、规范取用水秩序的重要手段。2024年7月,水利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 通过开展信用评价,进一步增强了取用水户规范取用水的意识,促使取用水户自觉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快推动违规取水问题整改,推进失信行为信用信息修复,为完善信用评价制度体系提供了实践基础。 下一步,水利部将及时总结信用评价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激励惩戒措施,加快出台《取用水严重失信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制订《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技术导则》技术标准,指导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取用水监管工作水平。
央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明确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指出,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支持征信机构依法依规深化对消费领域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精准识别各类商户、消费者信用状况,打造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的专业化信用产品和服务,以信用建设推进信用贷款投放。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营造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 同时,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于金融业务全流程、各环节,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规范产品营销宣传和销售行为。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强化合作机构管理,严格规范逾期催收行为。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构建运转高效的业务咨询和投诉处理渠道。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倡导健康消费文化和习惯,引导合理借贷、理性消费,自觉防范、抵制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 在发挥信贷支持主渠道作用方面,《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架构和专业团队,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消费领域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优化信贷产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行业经营主体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满足消费领域多样化金融需求。鼓励利用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措施,支持更多消费领域贷款投放。推广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消费金融的融合应用,优化线上消费信贷产品申请、审批和放款流程,提高消费融资便利度。支持金融机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在确保覆盖经营成本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自主理性定价,合理适度扩大客户支持范围,促进消费贷款提质增量,增强金融服务可持续性。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意见》各项政策实施落地,强化跟踪监测,指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为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设立个人征信机构等八项重磅金融政策
近日,在2025年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宣布八项重磅金融开放举措。 一是设立银行间市场交易报告库。高频汇集并系统分析银行间债券、货币、衍生品、黄金、票据等各金融子市场交易数据,服务金融机构、宏观调控和金融市场监管。 二是设立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推进数字人民币的国际化运营与金融市场业务发展,服务数字金融创新。 三是设立个人征信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个人征信产品,进一步健全社会征信体系。 四是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开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业务规则,支持上海发展离岸贸易。 五是发展自贸离岸债。遵循“两头在外”的原则和国际通行的规则标准,拓宽“走出去”企业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的融资渠道。 六是优化升级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实现优质企业与境外资金高效融通,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助力上海高水平对外开放。 七是在上海“先行先试”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创新。包括开展航贸区块链信用证再融资业务、“跨境贸易再融资”业务、碳减排支持工具扩容等试点。积极推动上海首批运用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支持私募股权机构发行科创债券。 八是会同证监会研究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推动完善外汇市场产品序列,便利金融机构和外贸企业更好管理汇率风险。
2024年中国网络诚信十件大事正式发布
近日,2025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分论坛在安徽合肥举行,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发布第五份《中国网络诚信发展报告(2025)》,首次将连续多年开展的年度中国网络诚信十件大事纳入《报告》,并正式发布。 2024年中国网络诚信十件大事通过大数据采集和算法识别等技术方式,遴选出7万余条新闻线索,经初筛初评、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环节,选出综合反映2024年我国网络诚信建设发展状况的十件大事,涵盖从中央到地方、从宏观到微观、从正面引导与规范发展等多个维度,包含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生成式人工智能等热点话题。全文如下: 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等新部署新要求,为深化网络诚信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方向指引。 二、《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的反网络暴力专门立法,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需履行主体责任,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等制度,将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违规情形记入用户信用记录,开启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法治化新篇章。 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明确网络平台责任,强化监护人监督引导职责,推动多主体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四、《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要求经营者遵循诚信原则开展网络经营,详细列举刷单炒信、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对违规行为惩处,提高失信成本,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有力震慑网络失信行为,有力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 五、《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正式施行,将惩戒对象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公示,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用惩戒措施,进一步推动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中央网信办深入开展2024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打击违法信息外链、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网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规范使用乱象、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等乱象,切实维护网民权益,积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针对网络交易场景中新型消费纠纷,细化平台责任、强化经营者义务,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虚假促销”“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标志着我国网络消费领域法治化、规范化迈出重要一步。 八、全球首例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案判决生效,有力震慑人工智能滥用导致的网络失信行为,广州互联网法院生效一起生成式AI服务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判决,判决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责任,划定法律边界,提高公众网络诚信意识和版权保护意识。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功能,积极构建覆盖各类信用主体的协同修复机制,首批将“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4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信用修复纳入“一网通办”范围。截至2024年底,累计为52余万家信用主体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156万余条。 十、“第三方测评诚信自律同盟”在京成立,这是国内第三方测评领域建立的首个公益性、行业性自律协作机制,标志着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治理体系正式形成,助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与网络生态环境,有力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网络诚信新局面。
中办、国办:加快建设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信用体系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见》明确加快建设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披露信用信息、惩戒严重失信行为。 记者了解到,《意见》从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完善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促进资源环境要素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 上述负责人也表示,《意见》围绕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基础支撑,部署了四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加强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与相关资源环境目标和管理制度的衔接,健全有关配额分配和出让制度,在免费分配基础上探索开展有偿分配。 二是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推动用能权交易试点有序退出。丰富用水权交易种类,推动节水改造结余水量、非常规水等参与交易。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以省为单位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探索开展跨省排污权交易。 三是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制度,完善资源环境要素储备调节制度,分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对交易机构、交易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的监管力度。 四是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基础能力建设。研究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科学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加强碳排放、用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健全金融支持体系,培育发展第三方机构,提升市场服务水平。 此外,《意见》提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对资源环境要素交易机构、交易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的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数据造假、违法违规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强化用水权交易全过程监管,加强对用水权交易行为第三方影响和生态影响的监管。加快建设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披露信用信息、惩戒严重失信行为。加强交易系统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防止敏感数据和信息外泄。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施行
随着应用场景不断拓展,良好的纳税信用逐渐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融入企业发展链条。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对纳税缴费信用的信息采集、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应用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税务部门已连续11年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办法》整合了2014年以来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规定,在保持评价制度和评价结果基本稳定的同时,聚焦经营主体反映的热点诉求,旨在进一步优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以此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纳税缴费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认为,此次发布的《办法》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对《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进行迭代升级,将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事项纳入信用评价,结合经营主体评价年度内按期申报和缴费情况,综合评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更加全面地反映经营主体信用状况。同时,《办法》将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统一纳入信用评价,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可自愿申请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办法》进一步优化了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比如,优化起评分规则,给应当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营主体预留容错空间;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等指标的扣分频次由“按税种按次计算”调整为“按月计算”,避免单一指标对整体评价结果影响过大。此外,《办法》还进一步完善了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标准,加大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建立欠税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新增“整体守信修复”情形;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允许其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信用。 据悉,第一次适用《办法》的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将在2026年4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八部门:建立供应链信用数据库,提供公共信用评价和风险预警服务
日前,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日前印发了《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聚焦提升农业供应链组织水平、促进制造业供应链智能发展、增强批发业供应链集成能力、优化零售业供应链供给水平、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等五个重点领域,提出十项主要任务,对数智供应链发展作出前瞻性、全面性、系统性部署。在建立供应链协调推进机制方面,明确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建立供应链信用数据库,提供公共信用评价和风险预警服务,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规范发展基于真实贸易的供应链金融。 《行动计划》明确,到2030年,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数智供应链建设和发展模式,在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基本建立深度嵌入、智慧高效、自主可控的数智供应链体系,培育100家左右全国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具体举措方面,《行动计划》聚焦5大重点领域,“一业一策”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一是,提升农业供应链组织水平,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商,建设数智化商品市场。 二是,促进制造业供应链智能发展,协同打造一批智能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专项行动。 三是,增强批发业供应链集成能力,为上下游客户和产业集群提供原料采购、仓储物流、产品营销、供应链金融、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服务。 四是,优化零售业供应链供给水平,支持零售企业采用数智技术整合全渠道信息,加快消费端信息向品牌商、制造商的反馈速度,引导开展“个性定制+柔性生产”,优化商品供给水平。 五是,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促进物流与产业、贸易、消费融合发展,推广智能立体仓库、自动导引车、无人配送车等设施设备,支持贸港航一体化发展。 《行动计划》还部署了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的10项主要任务。培育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推动供应链管理服务业数智化转型,促进与现代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数智供应链对外开放合作,支持与跨境电商、海外仓储物流协同发展。建设数智供应链控制塔,对供应链活动实现实时洞察、运行分析和智能响应。创新数智供应链底层技术,推进数智技术商业化应用。完善技术服务标准体系,推动一批契合产业和行业发展需要的标准制修订。探索推进供应链数据交易,不断强化企业数据资产属性。保障供应链数据流动安全,避免信息泄露。建立供应链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动重要产业链供应链数智化建设。加强数智供应链人才培育,鼓励建立首席供应链官、首席数据官制度。 其中,在保障供应链数据流动安全方面,要求依法开展数智供应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与安全保护,优先选择安全可信的产品和服务,健全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制度。加强数智供应链数据安全评估,通过加密技术、零信任、关键数据备份等措施,保障供应链数据安全。推动数字信息可溯源、多来源信息可互验、多维度信息可校核,避免信息泄露。 下一步,商务部等八部门将培育一批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和供应链中心城市,指导地方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国数智供应链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优化消费供给水平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