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认为所展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公开期限不符合规定以及其他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可按照信用信息异议申诉指南提出异议申诉;如需对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可按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2.本查询结果仅依现有数据展示相关信息,供社会参考使用。使用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对信息使用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3.因篇幅有限,单类数据仅按更新程度展示前10000条信息。
1.如认为所展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公开期限不符合规定以及其他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可按照信用信息异议申诉指南提出异议申诉;如需对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可按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2.本查询结果仅依现有数据展示相关信息,供社会参考使用。使用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对信息使用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3.因篇幅有限,单类数据仅按更新程度展示前10000条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刘延昊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3/11/12 | 住所 | 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新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哈食生)许字(2022)第0056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 |
许可证书名称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编号 | SC10423011200909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04-02 |
有效期自 | 2022-04-02 |
有效期至 | 2027-04-01 |
许可内容 | 肉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糕点 |
许可机关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00300965525L |
数据来源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00300965525L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哈阿取水申字〔2025〕第5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取水许可决定书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05-19 |
有效期自 | 2025-05-19 |
有效期至 | 2028-05-18 |
许可内容 | 哈尔滨米力克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打一眼水井,年用水量0.18万立方米 |
许可机关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水务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81738615300Q |
数据来源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水务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81738615300Q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哈阿取水证字〔2025〕第10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发放取水许可证决定书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08-06 |
有效期自 | 2025-08-06 |
有效期至 | 2030-08-05 |
许可内容 | 哈尔滨米力克食品有限公司水井经验收符合要求,准予发放取水许可证,年用水量0.18万立方米 |
许可机关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水务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81738615300Q |
数据来源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水务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81738615300Q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哈食生)许字﹝2022﹞第0056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 |
许可证书名称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编号 | SC10423011200909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04-02 |
有效期自 | 2022-04-02 |
有效期至 | 2027-04-01 |
许可内容 | 肉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糕点 |
许可机关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00300965525L |
数据来源单位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000MB1998503D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哈阿市监处罚〔2025〕164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9-12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4.1.4.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三千元(3000.00元); 2.2.并处罚款七千元(7000.00元)。 罚没款合计10000.00元。(壹萬圆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4.1.4.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俄罗斯果仁列巴包装标签上标注了“果仁列巴中含有蛋白质、维生素及钙、钾、镁、锌等矿物质”等字样,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了蛋白质成分含量,但未标示维生素及钙、钾、镁、锌等矿物质在成品中的含量,当事人共生产涉案产品:300个,已全部售给哈尔滨秋得列食品有限公司,货值金额:3000元认定为违法所得。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机关 | 哈尔滨市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8130119817X6 |
数据来源 | 哈尔滨市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8130119817X6 |
承诺编码 | 23011220230726011800 |
承诺类型 | 5 |
承诺事由 | 主动型,自愿作出承诺 |
承诺内容 | 为促进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诚信发展,营造企业良好信用环境, 树立企业信用意识,加强企业诚信自律,本企业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活动,不搞霸王条款,不搞恶意竞争, 不搞虚假宣传,不做坑蒙拐骗之事。 二、加强财务管理,不偷税、不漏税,依法纳税。 三、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制假造假,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 合法权益。 四、加强合同管理,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跑路失联,依法解决纠纷,严格履约合同。 五、加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制,严格遵守落实,杜绝火灾等危害生命和 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六、提高诚信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环保、节俭等各项政策。 七、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保证员工合理待遇和正常合法权益。 八、履行《诚信自律公约》,产品明码标价,不隐瞒、不欺诈、不缺斤短两、不偷梁换柱、不 以次充好、不规避责任,按时兑现承诺。 九、自愿为行业诚信建设树立榜样,促进行业诚信建设,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十、本企业法人及全体员工认真履行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行业部门监管;若有违约, 自愿接受行政部门惩戒。 |
承诺作出日期 | 2023-07-26 |
承诺履行状态 | 1 |
承诺受理单位 | 哈尔滨市阿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承诺受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81MB16275856 |
承诺编码 | 23011220230527024161 |
承诺类型 | 5 |
承诺事由 | 主动型,自愿作出承诺 |
承诺内容 | 为促进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诚信发展,营造企业良好信用环境, 树立企业信用意识,加强企业诚信自律,本企业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活动,不搞霸王条款,不搞恶意竞争, 不搞虚假宣传,不做坑蒙拐骗之事。 二、加强财务管理,不偷税、不漏税,依法纳税。 三、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制假造假,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 合法权益。 四、加强合同管理,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跑路失联,依法解决纠纷,严格履约合同。 五、加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制,严格遵守落实,杜绝火灾等危害生命和 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六、提高诚信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环保、节俭等各项政策。 七、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保证员工合理待遇和正常合法权益。 八、履行《诚信自律公约》,产品明码标价,不隐瞒、不欺诈、不缺斤短两、不偷梁换柱、不 以次充好、不规避责任,按时兑现承诺。 九、自愿为行业诚信建设树立榜样,促进行业诚信建设,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十、本企业法人及全体员工认真履行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行业部门监管;若有违约, 自愿接受行政部门惩戒。 |
承诺作出日期 | 2023-05-27 |
承诺履行状态 | 1 |
承诺受理单位 | 哈尔滨市阿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承诺受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81MB16275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