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建安分店 存续 守信激励对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056540770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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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贾建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0/12/07 住所 平房区建安街窑地337栋85号
  • 行政管理8
  • 诚实守信0
  • 经营异常0
  • 信用承诺1
  • 信用评价0
  • 司法判决0
  • 其他0
    • 全部8
    • 行政许可(新标准)7

    第1 条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哈平市监药许决字〔2025-057〕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变更准予许可
    许可证书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编号 黑CB451000946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6-19
    有效期自 2025-06-19
    有效期至 2027-06-26
    许可内容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
    许可机关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数据来源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第2 条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哈平市监药许字〔2026〕020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变更药品经营许可
    许可证书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编号 黑CB451000946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5-09
    有效期自 2026-05-09
    有效期至 2027-06-26
    许可内容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
    许可机关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数据来源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第3 条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牌许字〔平〕第(260041)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哈尔滨市平房区户外牌匾(宣示物)设置许可证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编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4-01
    有效期自 2026-04-01
    有效期至 2028-03-31
    许可内容 设置大型户外牌匾的审批
    许可机关 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0023091675
    数据来源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0023091675

    第4 条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哈平市监药许决字﹝2022-0120﹞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延续准予申请
    许可证书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编号 黑CB4511336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7-14
    有效期自 2022-07-14
    有效期至 2027-06-26
    许可内容 处方药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制剂 生化药品 中 成药 生物制品 甲类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
    许可机关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数据来源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第5 条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平房市监食延许准字(2021)第44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延续准予申请
    许可证书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编号 JY12301080004824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7-20
    有效期自 2021-07-20
    有效期至 2026-07-19
    许可内容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许可机关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数据来源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第6 条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平房市监食变许准字(2021)第72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变更申请准予通知书
    许可证书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编号 JY12301080004824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9-06
    有效期自 2021-09-06
    有效期至 2026-07-19
    许可内容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品销售
    许可机关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数据来源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第7 条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哈平市监药许决字〔2023-010〕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变更准予申请
    许可证书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编号 黑CB4511336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2-23
    有效期自 2023-02-23
    有效期至 2027-06-26
    许可内容 处方药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制剂 生化药品 中 成药 生物制品 甲类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
    许可机关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数据来源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第1 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房市监处罚〔2025〕53号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28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的规定,
    违法事实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26日对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建安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在售的头孢克肟干混悬剂 (批号:24110203 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8日 生产厂家: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贮存条件为: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该店的温湿度计显示室内温度25℃,未按要求贮藏药品。 经初步审查,该单位涉嫌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现申请立案。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五年内不得开展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规定,责令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建安分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警告。
    处罚机关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数据来源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8301167306X

    第1 条

    承诺编码

    23010020230115012650

    承诺类型 5
    承诺事由 主动型,自愿作出承诺
    承诺内容 为促进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诚信发展,营造企业良好信用环境, 树立企业信用意识,加强企业诚信自律,本企业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活动,不搞霸王条款,不搞恶意竞争, 不搞虚假宣传,不做坑蒙拐骗之事。 二、加强财务管理,不偷税、不漏税,依法纳税。 三、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制假造假,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 合法权益。 四、加强合同管理,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跑路失联,依法解决纠纷,严格履约合同。 五、加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制,严格遵守落实,杜绝火灾等危害生命和 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六、提高诚信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环保、节俭等各项政策。 七、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保证员工合理待遇和正常合法权益。 八、履行《诚信自律公约》,产品明码标价,不隐瞒、不欺诈、不缺斤短两、不偷梁换柱、不 以次充好、不规避责任,按时兑现承诺。 九、自愿为行业诚信建设树立榜样,促进行业诚信建设,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十、本企业法人及全体员工认真履行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行业部门监管;若有违约, 自愿接受行政部门惩戒。
    承诺作出日期 2023-01-15
    承诺履行状态 1
    承诺受理单位 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承诺受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30100MB199222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