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印发《哈尔滨市医护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方案》,启动医护人员“信用档案”,开展ABCDE五个等级的信用评价,根据评价对医护人员进行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目前,哈尔滨市香坊区、尚志市已在全市首批4家医院627名医护人员中建立了“信用档案”。
“信用档案”建立范围是指注册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和护士,主要包括医护人员的基础信息、增信信息和失信信息。其中,增信信息包括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执业相关的表彰奖励信息;完成援藏、援疆、援外等支援任务信息;完成紧急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紧急任务处置信息。失信信息主要包括受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限期改正;职称及执业资格考试、人事招录考试、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等违规作弊;违法开展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等信息。
根据“信用档案”,对医护人员开展信用评价从高到低划分为A级信用优秀、B级信用良好、C级信用一般、D级信用较差、E级信用差五个等级,评价周期为一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将在行政审批、科研及有关项目安排、人才项目评审、职称申报聘任、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作为参考,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于“信用档案”中,医护人员认为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可提出异议,并经核实后保留或撤销;医护人员依法纠正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的,可以修复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