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8|来源:冰城 + 客户端 |专栏:信用动态
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8日,该局发布了《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5年版),聚焦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等5个方面,梳理25条务实措施,为各类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一、推动市场准入退出持续优化
(一)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规范市场准入事项,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二)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聚焦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拓展与企业准入退出密切相关“高效办成一件事”范围,推动互联网报装、公证等纳入“企业开办+开业”高效办、集成办、灵活办。
(三)简化食品连锁门店准入。对于总部和标准门店、分支机构已经通过准入流程的,在市域内新设立统一标准连锁门店,简化审批流程。
(四)开展强制注销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哈尔滨市强制注销公司暂行办法》,建立部门间信息联审工作机制,规范强制注销工作流程,对吊销满3年未注销公司进行摸底排查,做好强制注销相关政策解读,依法开展强制注销工作。
(五)优化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拓展外国(地区)自然人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实名验证渠道,打通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全程网办”关键节点。探索外商投资企业电子化登记,有序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及时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
(六)提升登记注册智慧化水平。升级登记注册网上申报系统功能,为办事群众提供智能问答、智慧指引,增强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体验。
二、维护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一)健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实施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提升行动,落实会审、抽查、督查、举报处理、“三书一函”制度机制,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二)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深化提质专项行动,持续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突出问题,促进市场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三)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加强平台经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一)推行年报修复免申即享。对首次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线上补报年报后,无需经营主体申请,自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便利经营主体重塑信用。
(二)引导经营主体守信重信。引导各类行业协会、产业协会和重点涉旅商户推进信用承诺、放心消费试点,开展民生领域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守信践诺、诚信经营。
(三)试点商品市场分类监管。完善商品交易市场长效管理制度,探索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推动市场诚信合规体系、多元共治体系、风险预警体系建设,促进传统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沙盒监管”模式。遵循“范围特定、风险可控”原则,确定产业园区等区域类“沙盒监管”和“四新经济”等行业类“沙盒监管”范围,对纳入沙盒的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同时明确监管“红线”,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市场环境。
四、服务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一)推动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启动质量强链标志性项目,培育开展质量强区、强县试点。深入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助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二)实施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建立“管理部门+技术机构+中小企业”三位一体计量协作机制,帮助签约企业引入先进的计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提供高精度检测、个性化校准服务以及新产品研发中的计量测试支持,助力企业生产流程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三)深化标准创新管理试点。扎实推进标准创新试点和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企业优化标准研制,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增强产品和服务市场竞争力。针对性开展外贸企业标准技术帮扶,助推企业跨越技术贸易壁垒。
(四)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建设。支持引导文旅产业、文旅服务业加快地方特色标准研制,健全标准体系,打造标准化旅游服务试点示范样板,以标准助力文旅产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惠企政策落地见效。落实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奖补政策激励机制,拓展企业信用融资、质量增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助力企业资金融通纾困发展。
(六)畅通政企沟通服务渠道。建立线上线下“企业服务专区”“局长信箱”,定期开展“政企面对面”早餐会、恳谈会,多维度征集经营主体意见建议,搭建市场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拉近政企距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七)完善企业诉求调处机制。依托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高效受理、转办、督办经营主体投诉和问题,推行“接诉即办”及“2110”高效闭环处办机制,构建“企业点题、部门答题、社会评价”企业诉求常态化解决模式。
五、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一)加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实施智慧监管。建设三年行动,推行“研、指、行、治”一体化智慧市监工作模式,探索实行以风险预警、远程监管、无感监管等为基本手段的非现场智慧监管新模式。
(二)实施“综合查一次”改革。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业一查”改革,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
(三)拓展信用分类结果应用。将全量经营主体纳入联查计划,依据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等级为A类经营主体,减少抽查比例、频次,做到无事不扰。
(四)深化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水电气热等公用企业及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涉及违规收费行为,推动减轻企业负担。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建设智能办案管理中心,规范执法流程;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细化裁量标准,杜绝随意执法;坚持科技赋能,搭建智能监管平台,推行非现场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