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餐饮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发布时间:2026-07-03|来源:文旅龙江|专栏:信用动态

黑龙江省餐饮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为规范黑龙江省餐饮行业经营行为,弘扬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行业风尚,进一步优化提升餐饮行业服务水平,提高餐饮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营造诚信、文明、规范的餐饮服务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章,结合黑龙江省餐饮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公约。

第一章  诚信经营

第一条  恪守诚信之道。以诚实守信为基本准则,树立诚信行业形象,把诚信服务意识贯穿到服务宾客全过程。

第二条 保障食品安全。从源头采购到储存和加工制作过程,严控温度和卫生条件,严禁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食材,严禁违规添加各类有害物质,从源头保障餐桌食品安全。

第三条 提升服务水平。秉承“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创新经营服务模式,精准对接消费者个性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服务礼仪、专业技能培训,坚持热情周到、规范文明服务,全力打造舒适安全、特色鲜明的消费场景,充分展现龙江餐饮文化底蕴与行业风貌。

第四条 真实诚信宣传。门店线下宣传、线上平台推广、菜品介绍、营销促销活动等所有宣传内容,做到真实、准确、合规。

第二章  行业自律

第五条  杜绝违法经营。坚持依法经营,践行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杜绝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无证无照、非法从业行为。

第六条  严禁扰乱市场。不做虚假广告和误导性宣传,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坚决杜绝节假日、旅游旺季、冰雪季、赛事活动期间哄抬物价、随意涨价、变相加价等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七条  反对食品浪费。积极宣扬节约风尚,在显著位置展示“光盘行动”“节约粮食”等提示信息,严格落实禁塑、限塑各项政策要求,推行节约用餐、杜绝餐饮浪费,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理性消费。

第三章  违约惩戒

第八条 强化行业自律。全省餐饮行业经营主体自觉遵守本公约,主动对标行业标准,常态化自查自纠经营、服务、卫生、价格等各类问题,主动整改不规范行为,持续提升经营服务质量。

第九条 发挥标杆引领。行业龙头企业、示范商户主动践行公约要求,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全行业提质升级、规范发展。对违反本公约规定、拒不整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可依法依规采取公示曝光、暂停会员资格、不予吸纳入会等自律惩戒措施。第四章  安全监管

第十条  强化安全管理。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全面防范经营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  自觉接受监督。全体餐饮经营主体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社会舆论监督及广大消费者监督,主动整改群众反馈问题,持续提升消费者获得感、满意度。

第十二条 本公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需求适时修订完善,全体行业经营主体持续自觉遵守、共同维护。

第十三条  本公约自全省餐饮行业公开承诺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由黑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

 

黑龙江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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