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营商环境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重塑企业信用形象,助力企业经营发展,现就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
“双书同达”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期间,失信主体在财政资金补贴、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评先评优及金融信贷等领域会受到一定限制。被处罚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经过最短公示期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义务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因失信主体对信用修复政策以及修复的条件、程序等不了解,没有及时进行信用修复的情形,导致其相关权利可能会持续受到限制进而造成一定损失。建立“一处罚一告知”的“双书同达”机制,有利于保障失信主体第一时间了解信用修复政策,激发失信主体诚实守信意愿,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有利于帮助市场主体减少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对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适用范围
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普通程序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之外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附件1),告知行政处罚信息在线修复流程(附件2)。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双书同达”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惠民便企的重要抓手,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将信用修复指导关口前移,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处罚领域的“双书同达”工作。要加强对“双书同达”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执行情况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双书同达”工作落地落实见效。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区各部门切实保护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鼓励点对点、面对面引导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开展信用修复,提高信用修复政策知晓率和失信信息修复率。加强对各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双书同达”的培训,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完善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双书同达”和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效性,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增加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附件:
1.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
2.“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在线修复流程
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4年10月9日
(联系人:吴中旸,联系电话:8712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