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信用修复“云预警”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来源: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专栏:政策法规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营商环境局:

现将《哈尔滨市企业信用“云预警”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4年10月10日

哈尔滨市企业信用修复“云预警”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更好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坚持从企业需求出发,强化数据归集,实施风险提示,主动帮助修复,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益,重塑企信用形象,激发企业活力,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企业失信信息数据库。加强企业失信信息归集共享,全面归集企业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点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他失信信息(包括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等3大类11项企业失信信息,实行动态更新,确保数据企业失信信息归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牵头部门: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等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营商环境局〕

(二)建立企业信用修复“云预警”机制。推进“e冰城”APP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共享企业失信信息。企业登录“e”冰城APP即获自身失信信息、失信公示期截至日、信用修复流程,实现企业失信信息“公示即提醒”、“到期即修复”。〔牵头部门: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营商环境局〕

(三)建立企业信用修复“云指导”、“云办理”机制。依托“e冰城”APP开通信用修复“语音导办”、“视频导办”办理系统,秉承“你有问,我来答”、“材料校验我帮你”的服务原则,以标准化政务服务为基础,向申请信用修复企业提供全程指导,着力解决企业多头咨询、多次补正等问题,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效率。〔牵头部门: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营商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营商环境局统筹推进信用修复“云预警”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定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务系统支撑。以信用修复“一件事”为引领,加强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e冰城”APP等系统对接,实现数据接口调用,实现信用修复“一网办理、一次办成”,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信用修复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企业信用意识,营造浓厚工作推进氛围,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守信、合法用信、修复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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