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4|来源:哈尔滨营商在线|专栏:政策法规

黑营商发[2025]18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进一步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强化省级统筹,有效发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牵引作用,推动改革范畴从被动响应到主动服务、从事前审批到全链条协同、从流程电子化向机关数字化转变,推进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实施,强化跨部门协同和集成服务,持续提升我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矩阵质效,加快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打造“六最”龙江特色营商环境品牌,更好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二、加强重点事项清单管理

(一)统筹制定经营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总体清单。围绕经营主体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两个全生命周期,聚焦经营主体准入准营、招聘用工、纳税缴费、经营发展、工程建设、注销退出,以及个人出生、教育、就业、生活、置业、出行、就医、救助、养老、身后等重要阶段,针对办件量大、覆盖面广、关联性强的应用场景,在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经营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总体清单基础上,梳理形成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经营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总体清单(以下简称总体清单),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不再列出〕

(二)分批推出年度重点事项清单。按照“承接国家一批、省级统筹一批、市(地)创新一批”的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机制,根据国家年度重点事项清单,分批推出全省年度重点事项清单,逐项确定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协同推进国家重点事项、省级统筹事项、市(地)创新事项有效实施,清单中的事项要实现“全省通办”。2027年底前,实现总体清单中的重点事项全面落地实施,加快“高效办成一件事”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推动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三)优化拓展省级统筹事项。结合省情实际,以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目标,聚焦高频事项,持续丰富拓展企业服务、生活服务、产业扶持、工程建设、城市更新、文化旅游等领域应用场景,推动金融、医院、法律服务、养老托育、公共交通、水电气热讯等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事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重点事项集成度和含金量,形成省级统筹事项,纳入全省年度重点事项清单。〔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四)鼓励创新特色事项。鼓励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围绕企业群众实际需求,深入挖掘梳理、创新推出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高质量“一件事”事项,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集成服务经验做法。实施效果良好、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特色事项,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复制、整体提升”的原则,适时纳入全省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中省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各市(地)创新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资源支持。〔牵头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三、推动重点事项常态化实施

(五)深化重点事项流程再造。围绕总体清单中的具体事项,按照“五级六十同”标准统一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事信息等要素,优化申请表单、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审核程序、审核时间、发证方式,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实施“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网)受理、一链办理、一窗(网)出件、一次办好、一体监管、一键评价”的“九个一”服务模式,推进关联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系统集成办理,大力推行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流程再造,有效压减整体办理时长和跑动次数。重点事项业务办理应当符合法定权限和相关业务规范,不得违规降低审批标准,并保障企业群众自由选择具体事项单独办理或集成办理的权利。〔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六)推动线上办事系统集约化建设。持续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有关业务系统集约整合和互联互通,提升“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质效,提高安全防护能力水平,更好支撑重点事项落地实施。中省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省建市用”原则,充分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行业业务系统拓展功能,避免重复建设,防止“数字形式主义”。因事项实施层级、政策差异等因素,有关业务系统不适宜省级统筹建设的,由市(地)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组织建设,并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七)提升线下办事服务能力。更好统筹线上与线下政务服务供给,因地制宜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推动重点事项进驻对应行使层级的政务服务中心或适宜的公共服务场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要全面落实“事项应进必进、人员统一管理、服务规范高效、评价闭环提升”的长效运行机制,以及“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兜底、限时办结反馈、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完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线上线下问题反馈渠道,按需设置服务窗口、配备设施设备,通过预约分流、错峰服务、潮汐窗口等方式动态调配服务资源,避免窗口过多过杂、忙闲不均。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管理机制,做好系统突发故障应急处置和人工兜底服务等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服务人员规范化管理和培训,全方位提高服务意识和综合服务能力。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集约高效和实用原则,加强整体规划、资产调剂共享,避免低效闲置、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八)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力度。按照“五级三十同”标准,全量编制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目录,形成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源“一本账”。依托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结合国家及我省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形成供需对接清单,确保政务数据供需有效对接和共享应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具体应用场景精准提出需求,中省直各相关单位要优化审核流程,提升数据供给质量,提高响应速度和效率,更好支撑重点事项便捷办理。按需推动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市(地)自建业务系统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加快市场监管、人社、医保等领域政务数据回流地方,支持以结果核验、算法模型、批量交换等方式共享数据。按照我省《公共数据分级分类规范》,加强全流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政务数据分级分类存储以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数据脱敏处理和加密保护。〔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九)探索开展“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在“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提供边聊边办、智能客服、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面向企业群众的智能化服务,以及窗口助手、智能辅助审批、智能分析等面向工作人员的辅助应用。加快推进省级统一人工智能大模型平台建设,集约化提供大模型支撑各地各部门模型应用需求的能力。完善覆盖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审查要点等内容的专业知识库并动态更新,加强大模型训练,提升“人工智能+政务服务”的权威性、精准性。加强保密管理和系统防护,强化算法合规监管和人工审核把关,确保人工智能应用安全可靠。〔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十)完善评价反馈与优化提升机制。围绕办事方式、流程、材料、成本等核心维度,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效能综合评价体系。依托“好差评”系统、“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我陪群众走流程”“伴企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在线监测、数据分析、模拟测试等多元渠道,广泛收集企业群众评价反馈,建立问题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强化问题发现、成效验证、迭代优化的闭环机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与系统功能,及时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中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四、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领域

(十一)推进“一类事”服务集成化。探索“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拓展,开展特定人群、产业链发展、准入准营等“一类事”集成服务。持续深化基层减负、综合监管、信用代证和产业链发展等更多具有龙江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一类事”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梳理公布覆盖政策、人才、金融、法治、科创、税务、信用等领域的增值服务事项基本指导目录,依托线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线上企业综合服务专区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专席”,统筹做好涉企服务跨领域业务协同、服务全程跟踪督办、问题复盘提升、政企常态化互动沟通等工作,落实“2110”企业诉求高效闭环处置机制,推动从解决一个诉求向破解一类问题转变。〔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十二)优化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立足企业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总集成作用,对接各级政务公开系统、财政资金拨付系统、部门政策网办系统,归集共享政策事项申报、兑现所需的涉企经营数据,实现政策、系统、数据“三集成”,为企业提供“一网发布、一网解读、一网推送、一网申报、一网审批、一网兑现、一网公示、一网评价”的“八个一”服务,构建从政策制定前的模拟推演、到政策发布时的精准推送、政策执行中的申报兑现、再到政策落实后的质效评估全流程线上闭环服务新模式,推动政策支持、奖补资金“一站式”快速精准直达企业。〔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十三)提升综合监管质效。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理念,推动审批服务、监管执法和信用管理协同联动,在审批服务领域实施信用承诺制,并对不同类型信用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新兴业态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探索监管全链条“一件事”,消除监管空白,增强监管合力。深化预防提醒、合规指引等服务,探索智慧监管、无感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强化数字赋能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监管,深入开展“综合查一次”,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十四)提高政务运行效能。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依托“龙政通”搭建政府系统办公“一张网”和公文交换中心,高效推进公文流转等机关办公服务事项,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辅助决策服务,为行政效能提升提供坚实支撑。根据权责清单和工作实际,全面精简基层报表,规范化治理省、市、县、乡级“报表清单”中的表格,并强化高频数据和行业领域数据的汇聚、治理和共享,依托“一表通”系统实现一次填报、动态更新、多方共用,切实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直各相关单位、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强化省级统筹和基层创新。“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行省级统筹,要加强综合协调,强化跟踪督办和创新激励。县级以上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数据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政务服务优化、数据共享等工作。承担重点事项牵头责任的中省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配合部门做好方案制定、业务融合、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系统对接等相关工作,统一工作标准,并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解决推进中的堵点卡点问题,持续优化提升重点事项服务质效;承担配合责任的中省直各相关单位要协同做好流程优化、业务衔接等工作。“以国务院部门实施为主”的重点事项,牵头部门要积极争取对口国家部委支持,研究制定我省落实的工作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完成改革任务。市、县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要发挥直接服务企业群众的优势,创造性推进重点事项在服务一线落地见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培养“政策明白人”,常态化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流程、办事指南的宣讲解答。

(十六)完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政务服务制度建设,及时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办事。加大“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模式、政务服务中心和平台集约化建设指南等国家标准实施力度,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十七)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政务服务领域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强化交流推广,推动全省改革质效整体提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升企业群众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