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认为所展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公开期限不符合规定以及其他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可按照信用信息异议申诉指南提出异议申诉;如需对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可按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2.本查询结果仅依现有数据展示相关信息,供社会参考使用。使用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对信息使用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3.因篇幅有限,单类数据仅按更新程度展示前10000条信息。
1.如认为所展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公开期限不符合规定以及其他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可按照信用信息异议申诉指南提出异议申诉;如需对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可按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2.本查询结果仅依现有数据展示相关信息,供社会参考使用。使用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对信息使用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3.因篇幅有限,单类数据仅按更新程度展示前10000条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卢琳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8/05/07 | 住所 |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948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HZJX2023101101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类别 | 核准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0-11 |
有效期自 | 2023-10-11 |
有效期至 | 2099-12-31 |
许可内容 | 房地产开发二级首次申请 |
许可机关 |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000022768361 |
数据来源单位 |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00002276836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哈里综执(规)罚字〔2023〕第1280002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15 |
处罚内容 | 违反了《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六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章六十四条 之规定,决定予以下列行政处罚:罚款处罚,罚款额为:壹拾万元整(100000元);责令限期一年内对符合或已按规划审批要求整改完毕的工程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手续。 |
罚款金额(万元) | 1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
违法事实 | 未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手续擅自投入使用 |
处罚依据 |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 |
处罚机关 |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00002277134A |
数据来源 |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00002277134A |
纳税人名称 | 哈尔滨华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712007534Y |
纳税人识别号 | 91230100712007534Y |
评价年度 | 2019 |
数据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道里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
纳税人名称 | 哈尔滨华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712007534Y |
纳税人识别号 | 91230100712007534Y |
评价年度 | 2019 |
数据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道里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
纳税人名称 | 哈尔滨华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712007534Y |
纳税人识别号 | 91230100712007534Y |
评价年度 | 2020 |
数据来源 | 原哈尔滨市道里区国家税务局透笼税务所 |
承诺编码 | 23010220230115024010 |
承诺类型 | 5 |
承诺事由 | 主动型,自愿作出承诺 |
承诺内容 | 为促进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诚信发展,营造企业良好信用环境, 树立企业信用意识,加强企业诚信自律,本企业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活动,不搞霸王条款,不搞恶意竞争, 不搞虚假宣传,不做坑蒙拐骗之事。 二、加强财务管理,不偷税、不漏税,依法纳税。 三、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制假造假,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 合法权益。 四、加强合同管理,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跑路失联,依法解决纠纷,严格履约合同。 五、加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制,严格遵守落实,杜绝火灾等危害生命和 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六、提高诚信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环保、节俭等各项政策。 七、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保证员工合理待遇和正常合法权益。 八、履行《诚信自律公约》,产品明码标价,不隐瞒、不欺诈、不缺斤短两、不偷梁换柱、不 以次充好、不规避责任,按时兑现承诺。 九、自愿为行业诚信建设树立榜样,促进行业诚信建设,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十、本企业法人及全体员工认真履行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行业部门监管;若有违约, 自愿接受行政部门惩戒。 |
承诺作出日期 | 2023-01-15 |
承诺履行状态 | 1 |
承诺受理单位 | 哈尔滨市道里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承诺受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02MB18317037 |
承诺编码 | 23010220230823028704 |
承诺类型 | 5 |
承诺事由 | 主动型,自愿作出承诺 |
承诺内容 | 为促进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诚信发展,营造企业良好信用环境, 树立企业信用意识,加强企业诚信自律,本企业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活动,不搞霸王条款,不搞恶意竞争, 不搞虚假宣传,不做坑蒙拐骗之事。 二、加强财务管理,不偷税、不漏税,依法纳税。 三、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制假造假,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 合法权益。 四、加强合同管理,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跑路失联,依法解决纠纷,严格履约合同。 五、加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制,严格遵守落实,杜绝火灾等危害生命和 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六、提高诚信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环保、节俭等各项政策。 七、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保证员工合理待遇和正常合法权益。 八、履行《诚信自律公约》,产品明码标价,不隐瞒、不欺诈、不缺斤短两、不偷梁换柱、不 以次充好、不规避责任,按时兑现承诺。 九、自愿为行业诚信建设树立榜样,促进行业诚信建设,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十、本企业法人及全体员工认真履行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行业部门监管;若有违约, 自愿接受行政部门惩戒。 |
承诺作出日期 | 2023-08-23 |
承诺履行状态 | 1 |
承诺受理单位 | 哈尔滨市道里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承诺受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230102MB18317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