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房区法院以执行和解的方式成功迅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兑现 30 万余元执行款项。
该案于 1 月 9 日经平房区法院受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有存款的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但实际冻结金额远不足申请执行金额。
经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告知其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并从法理和情理上进行说服教育、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在得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当面进行协商解决。
1 月 17 日,双方当事人在平房区法院执行局进行了面对面协商,经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最终推倒了当事人之间的 " 成见之墙 ",并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也自愿放弃了利息。
短短三日内,被执行人于 1 月 19 日当场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给付欠款本金 30 万元及案件受理费 2900 元,至此本案在立案执行十日内顺利执结。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平房区法院坚持将 " 释法明理 " 执行理念贯穿执行案件的始终,同时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 " 互联网 + 调解办案 " 的有效实践,精准迅速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问题,有效化解了纠纷,提高了执行效率。